拥有与失去

我总是在想着怎么把他从记忆里删除。

总是觉得,只要他不存在了,我就可以回到以往那样,过着以往一样的生活,那种生活让我不用去在乎需不需要把周末留给这个特别的人,不用去想我们应该要去哪里,吃些什么,做些什么。

但其实有这样的一个人还挺好的。他曾经是我向往周末的原因之一。

想把他从记忆删除的原因是因为,只要他还在记忆里,他的不在会是不在了,他的不在会让我想起他曾经在,他的不在会提醒我,他的不在是一个失去。

所以我好想,把这一切想成不曾在,不曾拥有,那么就不会有失去可言。

可是记忆怎么能够说删就删?即使有些时候它们很有可能是谎言,即使有些时候它们没有我记得的那么美好。

那么就记得吧。

我在想,记得不一定是要执着,不一定是要沉浸。我会偶尔记得床边有那么一个人睡着,会偶尔记得他的打鼾声,会偶尔记得那个人对灰尘敏感的鼻子,会记得我橱柜上只有他会吃的薯片,可是这些记忆可以纯粹是记忆。它们不需带任何遗憾,不需带任何不舍,不需带任何伤感,就只是我生命中存在过的一部分而已。而失去与否,不那么重要,因为世界上没有东西是注定拥有一辈子的,除了自己。

我不会期盼他记得我的什么,他也应该不记得我的什么了。

這一年來我以為我很弱。

沈浸在一段不是感情的感情裡,為一個不值得悲傷的人悲傷。

後來想想,其實2018也充滿了很多跟這個人沒有關的東西。比如,我參加了幾項廣告比賽,差一點就贏了Rising Star of the Year的獎項,去了夢寐以求的阿姆斯特丹,加薪了,重新回到瑜珈,愛上了室內自行車運動,買了人生中第一件Lululemon, 還有很多很多。

我也漸漸地,沒有那麼想與他分享事情,也沒有那麼常想到他了。

我以為我很弱,可是我看到了自己的弱,接受了自己在感情裡面的弱,沒有遮掩地接受自己的弱,反而是個很堅強的事呢。

一個人如果注定在你的生命裡,他是消失不了的。

他不需要成為第二個楊智仁,也沒有理由,也不能夠成為第二個楊智仁。

與其拋開我的弱,不如拋開我的執著。

我不需要死死抓著這次等的友誼不放。

試試看再孤單

給予勸告是一件很容易的事。

一個朋友的妹妹傳了簡訊給我,説交往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。

總以為交往,談戀愛這種事很清楚,很簡單。遇到了就是遇到了,喜歡了就是喜歡了,在一起了就是談戀愛了。

是我們做錯了嗎?我們不斷地處在這個 dating situationship 裏頭,不算談戀愛,也不算交往。算是,沒有義務的‘試試看’嗎?

你可以一廂情願地覺得你們進展地不錯,然後有一天他就毫無音訊地從你的電子世界裏消失。這‘一廂情願’四個字來得太早,同時也太遲。

我告訴她,在這個年月裏談戀愛,沒有誰虧欠誰,沒有誰有義務要負責到底,沒有誰的承諾算承諾。我們總是想得太多,想得太仔細,然後就輸了。

真的不需要過於認真,雖然我不知道這算是好事還是壞事。

當那個男生沒有付出應有的努力,我們懷疑自己是不是太急於前進。其實,當一個男生沒有努力,答案只有一個:他對你沒有那麼感興趣。我怎麼花了那麼久才意識到這一點。

對她勸告的同時,也一字字一句句地,勸告著我自己。

這個週末我賴在家裏,慢條斯理地把一些遲交的工作趕完,沒有期待任何男生的簡訊,克制自己不跟小提琴男開始聊天,就一個人,追劇,工作,洗衣服,煮飯。

我曾經是那麼的習慣,那麼的舒適地過著這樣的生活。為什麼如今會倍感孤獨?

這樣的生活明明很舒適,很自在,我竟然忘了。我忙著追尋那個有個伴侶的生活,一次次地陷入期望然後失望的循環裏,盲目地相信著,如果我身邊的朋友能夠在網上找到,自己也能夠。因此漸漸忘記如何舒適地一個人生活,不帶著任何期盼地生活。

我不想那麼地努力了。我想好好地努力做我自己就好了。

人生的蟑螂

已經學會一個人面對三隻蟑螂。 就算害怕也拿起殺蟲劑狠狠的對著不是一隻,而是三隻的蟑螂。

我不再發抖,不再第一時間只想著找人幫忙,而是選擇自己面對,並解決問題。

一直以來我都是一個人解決問題的,就只有蟑螂這件事,我真的沒有勇氣。可是回想起來,或許我其實對蟑螂也沒那麼害怕, 只是因為覺得害怕,所以就覺得應該有害怕的樣子。

是自己的料想,身體與頭腦才自動的扮演出害怕,其實全都是自己給自己的一種壓力,一種錯覺。

所以也許我也沒那麼害怕單身一輩子, 因為也許社會覺得我應該害怕所以我就应了它去害怕。 或許只有面對,才會發覺其實我也適合單身,或一開始我就註定單身。

就像那三隻蟑螂,很容易就克服了。

#1

我總是害怕沈浸在同一件事情,同一個傷心的理由,抓著同一個人,同一籮回憶,久久不肯放下。

我的頭腦每天重複想著同一個人,同一句他曾經說過的話,同一個永遠找不到答案的問題。

在這種情況下我以為我會瘋掉。

我這個人,有一個看似像優點的缺點。我不喜歡麻煩別人。更具體來說,我不喜歡認為別人覺得我很煩。因為我時常覺得重複說著一個沒有句點的問題很煩。

所以我自己一個人,想著很多事情,雖然來來去去還是為了這個人。也不敢不停地跟朋友訴苦,因為-苦笑-害怕他們覺得我很煩。因為我也會覺得我很煩。

況且我們從來沒有在一起過。

我真的以為我會瘋掉。或許在寫著這些的時候我已經漸漸地在瘋掉。

這種曖昧的關係的問題在於,他給我的感覺很真,但是回想起來一切都只是感覺。我不記得他身上的味道,不懂靠在他肩膀睡著是什麼感受,不懂跟他接吻是什麼滋味。

他留給我的,就只是每天晚上睡覺以前,明天一定會有人跟我說早安的確定和甜蜜。

我喜歡這種感覺,雖然後來我領悟,它並不持久。

一次次看似諾言的諾言,其實是一種敷衍。讓我回想起來的時候覺得自己很愚蠢。我怎麼信了。

我哪來的動力和信心堅持跟他聊天,相信有一天會修成正果。

修個屁。

對正處於這種矛盾當中的任何女生,我會狠狠告誡:當一個男人真的,我是說真的,對你有興趣,他會不顧一切。

他可以住離你家幾個小時車程的地方;他可以很忙很忙;他可以忙得很累很累,他都會想見你。

因為你不會是他需要完成的一項任務,你會是他能夠明天早上繼續衝刺的能量來源。

我每天這樣徘徊與“希望”,以及“想明白”之間,卻沒辦法乾淨俐落地放下。

因為他還在傳簡訊,他還在看我的Instagram Stories, 他還在回復我的回覆。他還在讓我知道跟他聊天很自在,很愉快,很輕鬆。

真的是一種毒。

他說的每一句話已經說明了我不是他尋找的;我們每一天的互動已經證明了我們的任何關係根本不實在。簡訊就只是文字而已,一天一天的簡訊,不代表真正的互動,不代表我們就這樣變成朋友了,變成相識了。

就這樣我又想通了。我就停止回覆了。

或許明天我又會開始期望了。不過如果想通的次數多過期望,總有一天我會百分之百想通。

說真的,我不覺得我會瘋掉啦。